

一個八歲小女孩上課時傳紙條給一個心儀的男孩,寫著"你一定要愛我,娶我,還要陪我走路回家,否則我將會自殺"。但是紙條尚未轉到那男孩,便被老師給沒收了,並且轉交女孩家長處理。
十六年後,女孩的婚禮上,女孩的父親交給新郎一張紙條。新郎將內容大聲的宣讀出來,而新郎正是當年紙條上的男主角。他當眾請求女孩發誓絕對不會自殺,而且願意陪她一起走回家。就這樣這封傳遞了十六年的情書終於得以物歸原主,而有情人也終成眷屬!
記得我五﹑六歲時,曾經留書離家出走,原因是認為自己不是爸媽親生的小孩。結果在家附近的長輩家串串門子,實在無處可去。一會兒被爸媽找了回家。事實上所有認識的人,沒有人不是說我是爸媽一個模子刻出來的。然而隨著時間過去,我對兒時這齣鬧劇早已淡忘了。
有次在茶園閒聊時,媽媽從皮夾中抽出一張泛黃的紙片交給哥看。我湊身去看,只見歪歪扭扭的字寫著"爸爸媽媽。…我走了,你們不要來找我,找也找不到的…"。
突然間,我又掉回當時的情景:出了門,我不知該往哪兒走,只得躲到鄰居婆婆家,沒想到外婆正在那兒閒磕牙。我因沒處可去,我只得留在那兒磨襯。所以結局可想而知,不出二十分鐘外婆回家後,我的行跡就敗露囉!但是時隔三十多年,我沒想到媽媽竟還將它保留著哩!也許還會成為傳家之寶哦!
哥十分有趣的聽著爸媽敘述我當年的英勇事蹟,當然許多其他的陳年舊事也被翻了出來好好的被回憶了一番囉!
~有一位結婚多年的丈夫,一天在辦公室收到一封匿名信。內容是位女子表達對他的仰慕之情。當時他並未在意,但從此以後,每天都會接到同一匿名者寄來的信,有時是首詩,有時是一張卡片,有時又是朵花。無論形式如何,卻都充滿了愛意。久而久之,他也對每天一封的匿名情書充滿期待。儘管他覺得對太太有一些些的罪惡感,但誰又不喜歡有愛慕者呢!就這樣他開始注意自己身材保養,儀容打扮,每天興沖沖的迎接新的一天。
終於有一天,這位愛慕者大膽的提出見面的要求。他很猶豫,也很期待。禁不起對方再三的要求及保證,他們約定了晚餐的約會。當天他懷著忐忒不安的心情赴約,等他到達餐廳時,正在等待著他的是一個長髮女子的背影。他一步一步走近桌邊,剎時間,轉頭迎接他的竟是他妻子的笑臉!!而那天正是他們結婚紀念日。
我在紐西蘭時,每天早晨外出散步回來會檢查信箱,順便幫房東家拿回郵件。但某一天,有一封未貼郵票也沒有地址,只有房東羅傑名字的卡片。我想了想決定留"它"在信箱內佯裝不知,免得讓羅傑尷尬!
傍晚羅傑回家後與我們在院子裡寒喧,提到了那封神秘的卡片。他小聲的對我們說:"這是阿戴兒(房東太太)耍的小詭計,她每年在我生日當天丟一封未署名的卡片在信箱,還故意拼錯其中一個字母,假裝是一位神祕的愛慕者!"。羅傑說完,對我們眨眨眼,露出甜甜的笑臉!
但是,羅傑從未拆穿愛的小詭計,這大概就是這對夫妻結婚22年依然恩恩愛愛得讓人羨慕的小秘訣吧!
其實, 時下許多人在苦心追求浪漫,但是我想,"浪漫"並不在於過情人節﹑結婚紀念日或生日時的燭光晚餐及鑽戒的大小。我們一生中的各個階段裡,時時都有俯拾即是的材料;無論酸﹑甜﹑苦﹑辣或青澀,只要我們放慢腳步處處留心並珍惜身旁的每一個人,把握每一分鐘相聚的時刻;有句廣告詞不是說:"有人用筆寫日記,有人用心寫日記…", 不論以何種方式將生活點滴記錄下來,都是可待日後回味的小故事,可讓我們的生活平添幾許浪漫的情趣,不是嗎?!
附照片一張 ~三十多年前的留書